【警示】济南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1-08-11 19:18:26 来源:舜网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李欢

  舜网讯 济南市查获一起网络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

  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利用天猫网(淘宝网)经营危险化学品打火机燃料案。

  2021年2月9日,根据有关线索,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利用天猫网(淘宝网)经营危险化学品打火机燃料。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30.64元,并处罚款12万元。

  上述案例,利用互联网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定隐蔽性和代表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针对此类案例,各级各部门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强化新兴领域、新兴行业的安全监管,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果断查处,依法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同时,举一反三,落实常态化监管监控,认真加以防范,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历城区“1·14”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2021年1月14日下午1点30分左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济南历城区某地块住宅及分建10KV配电工程项目敷设电缆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历城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为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建议将某劳务分包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总承包单位总经理马某某和某监理公司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李某某交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现已移交司法机关;

  建议由历城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吊销某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李某某执业资格证书并对该公司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现已移交区住建部门;对总承包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处以叁万叁仟元罚款,对某监理公司处以叁拾玖万玖仟元行政处罚、总承包单位处以叁拾玖万玖仟元行政处罚,现均已执行完毕;

  建议对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曹某某、某建设单位济南历城区某地块项目配套经理魏某某,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公司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现已处理完毕。

  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全员化。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真落地、见实效;坚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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