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标
本报11月18日讯 今天上午,省教育厅举行山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闻通报会,教育厅总督学关延平通报了国家督导检查组对山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结论。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11月13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国家督导检查组对我省此次申报的2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前4年已经通过认定的114个县(市、区)进行了数据核查,并从中抽取20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复查。
18日上午,督导检查反馈会议在济南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给出了一个总体的督导检查结论。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今年申报的23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前4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报告并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最后认定公布。通过最终认定后,我省将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山东也将成为整体通过评估认定人口最多的省份,通过总县数将位居全国第一位。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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