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升药品创新发展技术支撑能力 引进高精尖人才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食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解读《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山东将通过完善技术审评体系、加强检查能力建设、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加强人才支撑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措施,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完善技术审评体系
按照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专业化技术审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专职审评人员、审评专家、专家委员会互相支撑的技术审评体系。将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参与技术审评工作。
加强检查能力建设
按照中央部署,研究制定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方案,加快建立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适应产业规模和监管需求的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施检查员分级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实训基地,加强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强检查装备配备,提升检查能力和水平。
提升检验监测能力
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各级检验机构达到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标准。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实验室、有源医疗器械实验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评价实验室等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加快生物制品检验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区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威海、淄博等区域性医疗器械检验平台。加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建设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鼓励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科技攻关、标准制定、检验检测技术、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加强人才支撑能力建设
建设一批医药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聚焦产业发展和监管需要,加大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千人计划”专家和优秀人才团队力度。鼓励国家和省高层次人才到医药产业密集区、大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挂职、兼职,完善跟踪培养机制,拓展基层和企业借智借力渠道。加大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科学技术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研发、审评审批、检验监测等技术机构,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范围,给予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值班主任:颜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