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选派第五批科技副职 须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019-06-11 17:33:57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责任编辑:颜甲

  经济导报记者11日获悉,山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担任科技副职。

  《通知》显示,此次科技副职人选应符合多项条件,包括: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而若选派对象为挂职地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据悉,此次选派需各市与接收单位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一对一面谈等形式,了解掌握第四批科技副职是否有续任意向。在综合考虑接收单位和挂职人才双向续任意向的基础上,确定续任第五批科技副职的人选。

  各市党委组织部会同科技局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明确拟安排职务、岗位职责、人选条件和意向派出单位等。各市岗位需求信息于6月17日前,通过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sso.rcsd.cn)“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提报。

  随后,各市在对报名人选综合研究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7月10日前通过“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提交。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7月30日前,各市推荐人选经省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后,确定人选名单,通知选派单位和接收市党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月底,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对第五批科技副职进行培训动员。之后,各接收市党委组织部与科技副职衔接报到事宜。

责任编辑:颜甲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