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林集团破产重整 将遴选破产重整管理人
2019-10-20 13:38:42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0月20日讯(记者 辛振东)记者从人民法院公告网获悉,高唐县人民法院19日发布关于高唐县金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公告。
据了解,破产重整的对象是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重整对象是生产经营出现问题的困境企业。第二,困境企业应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也就是说,进入破产重整,并不意味着山东泉林集团将从市场上“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高唐县人民法院决定采用竞争性遴选方式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
公告显示,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20日,住所地为山东省高唐县光明东路15号,注册资本为106713.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料、本色生活用纸、本色文化用纸、本色纸浆、环保餐盒并销售产品等。
公告中对破产重整管理人提出了报名条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有意成为本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需按照报名要求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破产重整管理方案》。高唐县人民法院将成立选任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报名地点: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山东省高唐县政通路1号) 联系人:许秀杰 联系电话:0635-3909101, 176635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