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 小型客车通行费或大幅下降

2020-01-01 07:19:2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新时报记者赵璐

责任编辑:颜甲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统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电子不停车快速通行。取消省界收费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方式将有哪些变化?客车、货车通行费是否增加?2019年12月31日下午,山东省交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车主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省界高速收费站不用停车交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原有以省为界的运营模式将变为全国高速公路全网统一运行。车辆在高速公路省界不再需要停车交费,可以直接快速通过,在省界的通行体验与在主线上行驶完全一样,可以彻底解决省界拥堵问题,大幅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其中,ETC车辆继续使用ETC专用通道,在入口和出口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人工交费车辆在入口收费站领取带有路径记录功能的CPC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交回,并一次性交纳全程通行费。

  按实际行驶路径实行精确计费

  通行费金额是根据什么因素计算的?据省交通厅主要负责人介绍,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应交通行费费额,是根据不同车辆对应的收费标准,乘以其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得出的。符合相关减免优惠政策的车辆,收费时将扣除相应的优惠金额。

  车辆通过单个ETC门架的收费金额,按其所辖里程和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车辆结束高速公路行驶后,将途经ETC门架计算的费额相加,就是应交的通行费金额。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和人工交费车辆统一按照实际行驶路径实行精确计费。其中,ETC车辆按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之和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在出口混合车道或人工收费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单次总通行费不足一元按一元计费。

  那么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正常情况下不会。”山东省交通厅结算中心副主任宋晓红说,“由于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理论上应交通行费也不会发生变化。”她介绍,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其应交的通行费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山东省客车收费标准仍然按照2006年颁发的43号文件制定的标准保持不变。

  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型”收费

  那么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记者从省交通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按照三部委有关政策,依据2018年全年通行数据对我省货车通行数据进行测算,保持0.08元/吨公里基本费率不变,制定货车计费标准,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我省货车通行费调整方案已经国家三部委研究通过。对于空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货车的通行费车型分类根据其总轴数(含悬浮轴)、车长和总质量等因素进行确定。其中,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1类,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2类,三轴货车为3类,四轴货车为4类,五轴货车列车为5类,六轴货车列车为6类。超过六轴的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新时报记者赵璐)

作者:新时报记者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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