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师资不足 山东将支持个别高校转型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0-01-14 21:09:19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作者:孙杰

责任编辑:李欢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孙杰) 1月14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活动”媒体见面会在济南举行。记者了解到,日前正式印发的《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破解高校师资不足难题提出了新的意见。

一直以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企业是职业教育最大受益者。此次《意见》提出,将明确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责任,鼓励支持大型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国有企业办好做强职业院校,推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率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与学校合作办专业、办二级学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还提出,山东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一个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支持5个左右城市、30所左右高职院校、150所左右中职学校和部分职教集团、1000家左右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试点,建设3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10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为解决职业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意见》提出,将支持1-2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分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院校转设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本科专业。

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既要会说,更要会做,要从会做的当中选会说的。《意见》提出,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要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探索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收教育硕士,定向培养职业教育师资。

此外,山东将要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意见》提出,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让职业院校广纳业界精英,成为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的高地。

今后,山东校企专业人才还可进行“双向流动”。《意见》提出,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

为了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意见》还提出,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为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问题,《意见》提出,清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建立若干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示范园和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设定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称号,遴选山东省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

《意见》还明确,将筹建山东省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开展职业人才供需研究;鼓励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增列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博士计划;支持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

为营造良好氛围,让“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成为社会共识,《意见》提出,将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表彰奖励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和院校,在墨子、鲁班、奚仲故里的枣庄市建设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好声音。

作者: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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