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旅游景区全面开放

2020-03-29 14:42:29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责任编辑:田艳敏

  3月28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把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亚慧

  外省人员来鲁后

  须将外省健康码转码

  “通知”要求,在复工复市后,各类场所(单位)要采取限制客流量和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服务、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码的人员。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坚持每天两次测量体温。要认真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坚持查验进出人员健康通行码和测量体温,对无健康通行码或拒绝佩戴口罩等人员进行劝阻。

  人员查验程序进一步简化,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省内消费者、出行人,实行无障碍消费、无障碍通行。外省人员来鲁后须将外省健康通行码转码(申领)为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全面恢复交通秩序,除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同意的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公路检疫站点;全面恢复省际班线客运,推动省内道路市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加快运营;坚决取缔堵路断路、设置硬性隔离等行为,坚决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人员、车辆流动限制。

  各类旅游景区

  收费公园全面开放

  山东还将加快服务业复工复市。除国家层面规定暂停的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影院放映业务等,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取消各类开工限制、开工承诺、开工查验、开工备案等限制措施。

  各类旅游景区、收费公园全面开放,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开展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业务。室内(地下)游泳池、健身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休闲娱乐场所,在严格控制人流人数、保持人员间隔、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开放。

  餐饮方面,鼓励公众餐饮消费,全面恢复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经营秩序,经营者在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控制人流人数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就餐者提供餐饮消费。

  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等便民消费业态加快恢复营业,取消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开业营业、坐堂医服务、中药熬煎和药品种类(品种、规格)销售等限制,无需报备,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各类政务服务机构

  全面恢复现场办公

  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医疗秩序。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开门诊预约诊疗,科学间隔患者就诊时间,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检查。

  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开放。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继续实施网上申报或全程自助办理。

  “通知”还提出,全面开放城乡集贸市场。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各类市场,要立即开放,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同时明确,活禽交易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禽肉产品继续采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模式供应。要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和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山东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全面恢复交通秩序,坚决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人员、车辆流动限制。

  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取消各类开工限制、开工承诺、开工查验、开工备案等限制措施。

  各类旅游景区、收费公园全面开放,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医疗秩序。

  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开放。

  全面开放城乡集贸市场。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

  取消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开业营业、坐堂医服务、中药熬煎和药品种类(品种、规格)销售等限制,无需报备,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全面恢复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经营秩序。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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