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5月28日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山东将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生、违规招生。
意见稿指出,山东省将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入学通知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生、违规招生。完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推行等级评价、等级呈现、等级录取,推进高中学校通过课程特色、学生特长彰显办学特色。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在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集中的乡镇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或博爱学校。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完善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学费标准。
山东还将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修订《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建立教学管理规程。科学安排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坚持并完善课业负担调查制度,推行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强化师资保障方面,要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总量向寄宿制学校和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倾斜。加大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全面搞活内部分配。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明确校长办学治校的责任和权力,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框架内,进一步完善校长薪酬分配办法。制定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