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监测监控各地焚烧秸秆情况 最高罚款2000元 山东出重拳禁烧秸秆

2020-05-31 05:57:0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徐逸豪

  本报5月30日讯 今年,我省将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监测监控各地焚烧秸秆情况,从6月1日起每日通报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最高可处责任人2000元罚款。5月29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
  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会有多大的影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介绍,秸秆焚烧会在短时间内集中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如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量可高达秸秆焚烧重量的1%-10%,如果焚烧的是湿秸秆,污染物排放量可再增加20%以上。秸秆焚烧释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会导致城市臭氧(O3)浓度显著上升。污染物随风扩散,还会影响周边城市。因此,在夏秋两季,应下大力气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消除秸秆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萧大伟介绍,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年年禁年年烧”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我省将创新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监测监控各地焚烧秸秆情况,每天至少监测2次。卫星数据接收后,及时完成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位置等信息提取,视情抽取火点在24小时内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对火点位置、面积等信息进行地面核实,核实结果通过手机APP实时上报。从6月1日起每日通报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责任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树立“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禁烧目标的基础上,要重点解决“秸秆出路”的问题。秸秆是一种生物质能,各级政府要把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到重要位置,推广秸秆还田、高茬免耕播种等技术,发展沼气工程,积极搞好秸秆炭化、气化等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大力开辟多种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禁烧成为绝大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作者: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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