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夜经济发展新模式!山东下发通知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

2020-07-01 08:38:42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作者:济南日报 记者 付晓峰 摄影 张一 吕传泉

责任编辑:鞠月芹
拓展夜经济发展新模式!山东下发通知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

五彩斑斓的老商埠之夜。

  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不可忽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摊点设置秩序以及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等问题。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的通知,就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做出部署。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这是推进夜经济过程中首要的原则。”有关人士介绍说,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要严防人员过度集聚,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要加强规划引领,稳妥有序推进,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经营、确保安全原则,制定夜市、早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规划,出台经营场所设置导则,明确经营场所服务保障措施、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等设置条件。经营场所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经营场所要向市民进行公示,同时对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推进夜经济的同时,必须坚持用心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要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实施店外经营条件和注意事项。经营场所设置管理服务牌,明确经营时间、经营种类和禁止性规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业户容错纠错机制,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业户实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摊主自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引导摊主规范、文明经营,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诉和矛盾纠纷。根据经营区域摊点群设置情况,视情增加垃圾容器,增加清运频次,强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定期消毒,为夜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压实主体责任,文明规范经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经营业户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经营主体要与业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不污染环境、不扰民。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配备足额保洁人员,确保经营场所洁净、卫生。对不履行承诺、不服从管理的业户,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实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坚持柔性执法,促进夜经济有序发展。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统筹把握夜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容市貌关系,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新监管模式,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教育优先,引导经营业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轻微免罚”制度。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检查权,审慎使用行政强制权,杜绝选择性执法和粗暴执法,禁止城管执法协管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对未经批准私自设置摊点、交通高峰期占道经营、恶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保障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这位人士还介绍,“根据有关资料,韩国、英国通过颁发经营许可证和控制摊位数量,使其长期有序经营;美国通过实名申请执照,推进“跳蚤市场”经营合法化。为夜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新的课题,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我省下发的通知也指出,立法引领,是保障夜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地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经营区域设置、摊位设置、管理标准和信用体系等规章制度,发展“跳蚤市场、周末市场”等,拓展夜经济发展新模式。要善于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使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长期、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济南日报 记者 付晓峰 摄影 张一 吕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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