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评选“杰出企业家”记一等功,奖税后现金500万

2020-12-18 05:58:14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张章

  日前,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闪电新闻注意到,《办法》共包括五大部分21条内容,明确了总则、标准条件、评选程序、奖励以及相关附则。

  根据《办法》规定,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包括“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周期为5年,其中“山东杰出企业家”1-3名,“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奖励方面,《办法》规定,评选为杰出企业家,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0万元;评选为行业领军企业家,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税后现金100万元;评选为优秀企业家,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税后现金5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列支,发至受奖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提供健康查体便捷通道和医疗保健服务,统一颁发“山东儒商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工信厅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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