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

2021-06-08 06:25: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范洪艳

责任编辑:王浩

  本报6月7日讯(记者王晓菲通讯员范洪艳)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的通知》,涉及资金财税、项目申报、仲裁监察、评先评优等内容,共20项激励措施。

  联合激励对象为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被认定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推荐纳入全省工信系统资金支持“白名单”,并提供给省内相关金融机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请各级创业担保贷款,可免于担保;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同等条件下,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优先支持;优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作为评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就业见习基地的重要依据;优先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和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集团化发展建设项目,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方面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优先对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采取提前返还工资保证金的措施予以激励。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范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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