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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腿妈妈是惯偷孩子非亲生 消息爆出让眼中噙满泪水的网友一时语塞

2016-06-03 09:02:3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  “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 她偷了个鸡腿给生病的女儿”让朋友圈刷屏了,这份朴实又无奈的母爱,在让众多网友心酸落泪的同时,也引发了大讨论,营业员表示,店里能及时发现并报警,是因为刘女士之前,曾多次涉嫌在店里实施偷窃,所以这次她再次出现,店员们格外留意。

,甚至包括乡干部也都清楚。根据乡亲们所说,刘某燕一家,包括两个孩子在内“不太灵光”。由于刘某燕经常回老家给孩子报销新农合,村支书付新春对她家的情况十分了解。他告诉大众网记者,刘某燕早年嫁到别的村,抱养了她姐姐家的孩子,孩子很小就查出有肾病综合征,后来她丈夫选择了离婚。

  对于刘某燕在超市偷鸡腿的事,她嫂子说,不相信这是事实。她说,“俺小姑子一直勤劳、宽厚,婆媳关系、姑嫂关系都很好,而且从没有拿过别人的东西。”

  刘某燕的邻居说,刘某燕从小在这里住,2014年离婚后又在这里落了落脚,然后就去了江苏。在她的印象中,刘某燕是一个很随和、老实的人,在村子里名声挺好,虽然平时难得见面,但刘某燕每次回家都会和她打招呼。“她家有十几亩地,基本是她母亲和哥哥种,这些年为了给孩子看病,她应该花了不少钱。”

  “偷鸡腿妈妈”引发道德讨论,偷东西不应被贴上正能量标签

  大众网记者发现,在大部分人被这位“偷鸡腿妈妈”所感动的同时,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对“母亲偷东西,情大于法”,以及对教育孩子最佳方式的大讨论。

  有的网友评论说:这确实是令人心酸的真实故事,然而,在无情的法律面前,我们的怜悯心与道德感又何处安放?贫困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过不去的坎儿,但再难也不能干损人利己的事情。

  还有网友担心此事会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不良的导向,这位妈妈的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偷东西是不对的,不能成为正能量的宣传。有网友评论说,“偷鸡腿能获捐款40万元”这件事被贴上正能量标签后,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更值得追问。如果类似的新闻一再出现,人们还能保持同样的同情心吗?

  刘某燕和女儿享有低保、困境儿童补助,定期报销新农合

  刘某燕的难处,在村里甚至是乡里,也是公认的。为了尽可能地帮助她,村里和乡里也没少操了心。村支书付新春介绍说,刘某燕从2013年起,就带着孩子去南京投奔她姐姐。由于孩子看病需要花钱,他和乡政府干部建议并帮助她把户口从前夫的村里转到了现在的村里,村里经过民主评议、公示,通过了刘某燕和两个女儿的低保资格。

  从2014年初离婚开始,刘某燕娘仨享受低保,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120元。考虑到刘某燕家的情况,乡政府2014年9月份又给刘某燕的两个孩子申请到了德州市困境儿童补助,每个孩子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但是,根据政策,已享受低保的,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补助,全家的补助只有720元。

  自2015年第三季度,当地低保标准提高了,每人由120元/月提至150元/月。刘某燕的父亲去世后,刘某燕娘仨便与6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生活,为了让整个家庭能多享受点补助,民政部门便把低保享受人改为刘某燕和她母亲,把两个孩子单独算,这样一来,两个孩子就可以享受困境儿童补助600元,加上刘某燕和其母亲的低保金300元,这个家庭一个月能补贴900元。

  由于刘某燕的医保关系在平原县,每年她都要回来给孩子办理医保手续。乡农合办主任任吉珍向大众网记者拿出了刘某燕报销新农合的手续,记者看到,从2014年开始,刘某燕一共报销了6次,总共报销了2.2万余元。

  乡里打算去南京看望刘某燕,准备为孩子申请民政救助

  今天一早,乡政府民政助理张凤琴听说了“鸡腿妈妈”的事,当她得知新闻的主人公是在南京看病的山东人时,心里一紧,立即就意识到可能是刘某燕,因为她亲手为她办理过低保手续,而且知道她在南京打工、看病。

“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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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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