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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罗荫国受贿等大要案 揭秘首个反贪局的27年

2016-08-16 16:35:20 来源: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郭天舒

摘 要:1989年8月18日,是中国反贪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共和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正式挂牌成立。而后,这朵南粤之花迅速在全国蓬勃发展,开启了中国反贪斗争新的篇章,反贪工作开始走上正规化、专业化、法制化轨道。在反贪局诞生27年之际,记者走进这里,感受最“老”反贪局的新变化。

”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以郑红检察长为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项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任务,并决定把这项工作列为全省检察机关三项重点专项工作之一,要求各级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在最高检的领导下,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整合多方资源力量,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协作,追逃追赃工作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2013年以来,在纪委、公安、银行等单位协调配合下,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52人,其中外逃人员22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常征、王雁威,普通红通人员王海鹏以及“十八大”以来重大腐败案件嫌疑人黄某坤,珠江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李麟(副厅级),美国强制遣返人员邝婉芳等,追回外逃人员数以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本着‘一盘棋’的理念,2013年以来,共协查全国各地案件2080件次,协助调取证据资料6449份,商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技术侦查手段146人,边控1925人次,协助异地羁押96人,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羊光波说。

  但是,截至目前,广东省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仍有300余人,其中境外120余人,追逃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进一步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常态化,强化基础工作,摸清外逃案件情况,建立外逃案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个案督导,强化协作配合。广东省检察院拟在反贪局侦查指挥部门单独设立国际追逃追赃部门,专门负责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羊光波透露。

  创新反贪机制不懈怠

  从反贪局成立之时的举报、侦查、指导、预防“一条龙”,到2001年的“侦查一体化”,再到2008年以来的阳光检务工作机制……首个反贪局深切回应人民关切、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机制。

  据了解,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现设有综合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侦查三处,各部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高速运转。

  如何打赢反贪之战?羊光波向记者透露: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在办案过程中认真执行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作的有关规定,集中精力针对这些案件涉及职务犯罪的重点问题进行查处。

  “因案施策,快速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非常关键。”羊光波举例,在办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受贿案时,涉案人员大多是当地或部门的“一把手”,位高权重,身份特殊,关系网密,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准确把握这些人员的心理动态,因案施策,采取多种审讯策略,在最短时间内突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交代了受贿事实,深刻检讨了各自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根源。

  同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既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又是规范司法的要求。据了解,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反贪干警在办案时采取“四同步”取证法,即采取强制措施与搜查同步,取证与追赃同步,讯问笔录与亲笔供词同步,讯问与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收集、固定好证据,使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效防止翻供、串供、翻证。

近年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各项工作,制定实施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案件告知查询制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主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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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揭秘首个反贪局的27年 深挖罗荫国受贿等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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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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