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44人被终身禁驾 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39人

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 “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21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外公布一批沈阳市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运输企业以及终身禁驾驾驶人名单。
今年1月以来,沈阳共有44名驾驶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而被终身禁驾。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在汽车时代已全面来临的今天,不能驾车意味着什么,已不言而喻。
在这44人当中,20岁至30岁11人,30岁至40岁16人,40岁至50岁11人,50岁以上6人。其中,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39人,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5人。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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