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点路灯致伤亡 办丧事出殡点路灯造成一死三伤

好心帮亲戚办理丧事,却因点燃路灯时粗心大意,结果造成一死三伤的悲剧。
6月20日,经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月1日,唐河县湖阳镇一村民因病亡故,作为亲戚的胡某得知消息后,赶来帮忙办理丧事。
出殡时,当地有点火把送路的风俗,即将棉布柴草绑在木把上,浸泡柴油后点燃,称为“路灯”。
在送葬时高举“路灯”,照亮通往前方的路。胡某帮忙点燃“路灯”时粗心大意,违反用油常识,将桶装柴油直接泼洒到燃烧的火把上,引发柴油桶内油气混合物爆燃,致使持火把的4人被火烧伤,其中一人在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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