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踪女生遇害细思极恐 花季少女殒命嫌犯竟是65岁邻居

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13岁女生在6月14日上学途中失踪。25日,记者从失踪女生父亲及班主任张老师处证实,该女生已被确认遇害,6月24日下午,在嫌犯家里,找到了失踪女生的尸体。此时距女生失踪已经有11天。
6月14日,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女生上学途中失踪。经过当地警方侦查后发现,失踪女生的邻居65岁的赵光道有重大作案嫌疑,此时赵光道已畏罪潜逃。警方在6月21日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000元通缉在逃嫌犯赵光道。当日,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一名割腕自杀男子,值班医生发现伤者疑是警方协查通报的“六年级女生侵害失踪案”重大嫌疑人。在确认伤者信息后,医院特勤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住伤者并报警。
6月22日下午,淮安警方通报,2017年6月22日凌晨,嫌疑人赵光道在宿迁被宿迁警方成功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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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邦网律师称,嫌疑人或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故意杀人罪该怎么赔偿标准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 出额。)
3、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 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针对“江苏失踪女生遇害”事件,保险专家对金融界保险频道表示,如果被他人故意杀害,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安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被害人生前购买了保险,应当先看投保的险种以及条款,对于被保险人被人杀害是否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应当予以明确,如果对于故意杀害造成的死亡后果进行了承保,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的责任。根据一般的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长期的人寿保险都会对死亡承保。
所以,根据报道中的案情,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都可以保障此类事件,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生前购买了意外险、人身险,在获得犯罪嫌疑人的赔偿之后,还可以获得保险赔偿。目前可以判断受害人拥有一份保险,具体什么类型的保险,还不知道。
值班主任:颜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