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2棵红豆杉做炊具 三男子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017-07-04 17:37:53

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马恬

男子砍2棵红豆杉做炊具 认识到严重性补栽2.8亩森林赎罪

  2015年上半年,泸州古蔺县三名男子,砍了2棵红豆杉树木,准备拿回家做蒸饭的“甑子”。哪想,红豆杉树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之称,三人因此涉嫌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在森林公安侦办此案期间,三人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补栽近3亩森林。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和各种情节做出从轻处罚,除处罚金外,对三人处罚适用缓刑。

  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龙永贤为帮朋友忙,准备找红豆杉木做蒸饭的“甑子”。经过打听,得知村民赵某的亲戚家有这树木,便前往砍树。在公安的调查取证阶段,龙永贤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便辞去村干部职务。“2014年村上1组与4组的一片森林被大火毁了之后,由于是中间地带,还没被补栽树木。”龙永贤告诉记者,于是自己买了600株树苗,与涉事的另两家人一起,历时一个星期按照规定间距,栽了2.8亩树苗。

  记者在龙永贤补栽树苗处看到,尽管树苗还不够高,与杂草在一起也不明显,但龙永贤介绍,明年再来看时,树苗就要长到1、2米高。“希望这片补栽的森林能为自己赎罪。”

  龙永贤三人均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均积极植树造林,具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除此之外,被告人龙永贤还曾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日前,古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李永介绍,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古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决定对被告人龙永贤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另两人也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李永告诉记者,红豆杉等珍稀生物的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和环保部门。还要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加强对珍稀动植物的了解,从而提高大家的保护意识,将珍稀生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从源头遏止盗猎盗伐行为。

原标题:砍红豆杉做炊具 心真大!“植物大熊猫”都敢砍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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