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员练车撞死老人:教练被判承担全部责任

今年9月16日,临安区某驾校教练江某带着学员骆某、陈某上路练车。骆某今年40多岁,是陈某的母亲,此前一直在驾校内训练,当天是她第二次上路练车。
当天下午2点左右,骆某在江某指导下,驾车行至天目山镇某村村道。骆某发现前方左侧有一名老人正要横穿村道,而村道右侧聚集了一群正在办白事的村民。老人过村道时,向教练车望了一眼,骆某因此认为老人会让自己先过,便没有减速,并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道路右侧,江某也没有及时制动车辆。
当教练车行驶到距老人仅10米左右时,骆某这才发现老人已走到村道中间,顿时慌了神,忘记踩下刹车,也没有鸣号示意。江某赶紧踩下刹车,并紧急拉了一把方向,但为时已晚,教练车撞上了老人,导致老人头部流血,倒地不起。下车后,江某拨打了110报警,陈某拨打了120求救,但因伤势过重,老人最终不治身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该起事故中,教练江某被判定负全责,学员骆某无需负责。
日前,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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