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第一个抵制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的杭州东新园小区,态度出现大转弯,在协商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已于5月15日恢复使用丰巢快递柜。
15日,小区业委会在其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所属街道办事处14晚召集业委会、物业负责人协商。之后业委会紧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将百姓权益和正常生活放在第一位,进一步表达协商诚意,接受先行点亮快递柜的建议,推进问题解决,“期待丰巢公司认真倾听民意,早日回应。”
因丰巢快递柜实行超时收费,5月7日起,东新园小区业委会、物业决定暂停使用小区17个丰巢快递柜,是全国第一个抵制丰巢超时收费的小区。
10日,业委会副主任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停用丰巢快递柜后,小区微信群、QQ群里99%的业主表达支持意见,仅个位数业主提出过质疑。”
12日0时,业委会向浙江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公开电子邮箱发送函件,称丰巢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收取所谓超时“保管费”,业主实际已为此支付相关费用,该行为涉嫌违法。首先,未经业主同意,违法把快递件封存,缺少合同依据;其次,未事先告知并获得相关业主同意,收费也缺乏合同依据。
函中表示,业委会多次与浙江丰巢科技公司沟通,“贵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在11日前给出反馈意见,但至今未看到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要求丰巢在收函三日内解决违法收费问题,逾期不解决,业委会将认为丰巢以不作为表明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态度,届时合同可能终止。
对丰巢说不的上海小区已达116个,较这个真还真不是五毛钱的事
5月13日,业委会参与者平台“众蚁社区”上参与“对丰巢说不”的上海小区已有116个。


众蚁社区的负责人韩冰表示:联名对丰巢说不,并非要抵制丰巢,只是希望能沟通。
延伸阅读: 丰巢收费风波,真不是五毛钱的事儿
丰巢快递柜单方面宣布实施超时收费后,一周时间,上海、广州、杭州、苏州、青岛等地,都出现了小区业主集体抵制该条款、停用丰巢快递柜的案例。
按丰巢的方案,超过12小时的,就要每12小时收取0.5元超时费。钱虽然不多,但正如网友所言,大家较这个真,还真不是为五毛钱的事儿。
随着各种新兴商业模式的崛起,丰巢事件代表了一种新型消费纠纷的出现,未来或许还会出现更多。它考验企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智慧,更是对法治社会商业伦理、基层治理水平的检验。
快递柜做的是快递小哥与收件人之间的生意,创造一个自动收发的集中地点,带来方便和时间差的余裕。这一桩生意原本于三方都有利:快递小哥不用辛苦联系、逐一上门;收件人一时不在家也无妨,有空了再取;丰巢一面从快递公司收取中介费,一面靠着屏幕和柜门上的广告再挣一笔收入。
若是成本高昂、利润难以为生,企业当然可以寻求更好的生存方式,毕竟没有人会要求企业亏本做慈善。然而这“寻求”的过程,却至少要保证起码的公正:与快递公司谈妥价格、签署合同;对消费者事先告知、征得同意。
在超时收费这一新条款实施前,丰巢并未向全体用户通知这一新规,更别谈征得什么同意——事实上,与其说是“丰巢用户”主动选择了丰巢,不如说是小区住户和快递小哥都不得不使用丰巢。
快递小哥是物流行业里相对弱势的个体,行业大头的利益通通归属资本,而他们每日承担辛劳、吞下抱怨,还要由他们个人来支付丰巢提高数次的托管费(据媒体报道,有快递员一周自掏50元交寄存费);而用户则毫无选择的权利,在“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这一底线被突破后,被迫接受了又一霸王条款。
目前,已经有包括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福建省消委会在内的多地政府部门发声,直指未经通知投入快递柜、中间保存方二次收费等行为,属于不规范投递,并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杭州东新园小区上周率先宣布暂停使用丰巢,并对设备断电。丰巢方面回应称该小区业委会“既无契约精神,也缺乏诚恳解决问题的态度”、“单方面断电构成违约”——这回应中的每一句,而恰恰都适合用来形容丰巢自己。
未经允许就投放,已是违反法规;而如今未经允许就收费,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不给钱就不放走包裹之势。这正是仗着一家独大,随意施行霸王条款。
收到破损包裹,收件人可以直接拒收,这是合理合法的程序,无争议、不担责,保护个人权益。面对霸王条款,我们亦应如此——从消费者到监管部门,一起坚决“拒收”各种霸王条款。
这既是维护个人权益,也是重塑市场规范,给其他企业来一出“杀鸡儆猴”:看你还敢不敢店大欺客?
快递柜收费之争不是“5毛钱”的事
丰巢快递柜日前突然宣布进入“会员时代”,普通用户保管包裹,超过12小时就要按时长交费0.5元到3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多地小区、业主纷纷表示将“弃用”快递柜。虽说丰巢一方很快做出解释,也拿出了红包激励政策,但大伙的不满情绪并未因此平复。
快递柜并非新鲜事物,随着电商日渐火爆,其物品“中转站”的作用也愈发重要。很多时候,消费者来不及马上去拿包裹,暂时找个寄存之地,既免去了物品辗转,又能帮快递小哥节省时间体力。可与此同时,这项服务也衍生出不少问题。除了恶性竞争、场地费纷争、故障失灵等硬性弊端,有些快递员总是未经同意就将包裹放在快递柜,发个短信就算“默认签收”。消费者稍不留意,或是过于繁忙,很可能会忘记取件。作为免费服务时,上述问题尚可忍受,可眼下企业动了“按时收钱”的心思,这些矛盾就再也掩藏不住了。
当然,小区与消费者的不满,所争的远不止“5毛钱”的事,更关注的是服务标准和收费理由。未经业主同意就使用快递柜,擅自将合同约定的“门到门”服务打折,还要带来强制收费,这一点于情于理恐怕都说不过去。当然,更有消费者在忧虑,一旦其他企业“有样学样”,最后“受伤”的必然还是广大用户。
快递柜是为了便利消费而存在的一种增值服务,既是服务,就不能强买强卖,价格也不能只由企业单方说了算。从行业法规来看,《快递暂行条例》中早有规定,快递公司必须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到代收点或快递柜都需收件人同意。作为企业,做生意的前提是遵守契约、保证服务质量。进行员工培训也好,提升用工成本也罢,这个代价不应由末端消费者和快递员来承担。在此基础上,想提高效率、改变模式,也少不了协商过程。无论是红包激励,还是适时收费,都要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尊重用户习惯,进而采取统一标准。
小小快递柜是行业的“最后一公里”,也连接着企业与消费市场。有争议不怕,关键是要在争议中学会沟通和倾听,一味和消费者“算”、和小区“撕”,注定是没有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