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深圳“遗忘”28年房产的现住户与原房主亲属当面协商。现住户称房子是20万元购买的,卖方在办证期间失联,自己也是受害者,现在愿意腾房,但希望原房主补偿20万元装修费。原房主亲属称拒绝赔偿装修费,并限期搬离,“你要补偿我就要房租了”。
开发商回应:可报警
深圳一套忘记28年的房屋被陌生人入住引关注。知情邻居说,开发商邓经理将房子卖给张女士,张女士购房后一直没住,现住户是撬锁搬进去的,当时开发商曾做协调但无果。邓经理表示,如果现住户不搬出,可选择报警处理。
事件回顾: 离奇!时隔28年,突然想起买过一套房!上门发现竟住着陌生人…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是件梦寐以求的事儿
而有这么一个房主
买了房子后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一忘就是28年
付30多万元买房 一直没有收房
这事得从1992年说起,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年,他的姐姐张女士花了33.2万元,在深圳宝安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
张女士付款之后就一直很忙,后续就没有跟进。现在,张女士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就想把房子收回来。
房子被“鸠占鹊巢” 附近居民:住户是撬门而入?
按照合同上的地址,张先生和记者找到了这套房子,发现房子已从毛坯变成了精装修。那究竟是谁住进了张女士的房子?
华天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黄伟强表示,只知道房屋管理费一直是现有住户在交。而有居民表示,住户不是业主,是撬开门住进去的。
华天花园小区居民:房主好久没有见到了,没有把这个房子当回事,房主不见了这个信息,估计住户是从办事处知道的,他钻空子,撬开门住进去了。
一位称“自己认识张女士”的小区业主向记者透露了更多信息。
华天花园小区居民 冷女士:这个院子是我们设计的,我一直住在这,原来住303,那个是一梯一户,我们专门给自己留的,703是开发商邓经理给她朋友,也就是张女士留的,这房子买了没有管。
随后,当记者与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住户身份时,敲门已无人应答。管理处工作人员尝试拨打住户林某电话,但显示用户已关机。
新安湖社区综治办主任 刘海燕:当时走访这家,是因为一个业主举报说他是撬门进去住的,然后我接到这个投诉以后,就去了解情况,发现他是在附近做小生意的,里面住了四五个人。住户拿出来一份手写的转让合同,还有一份火化证明,证明当时卖给他的业主已经去世了。
律师:住户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律师表示,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租户近几年住在这个房子,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有了房屋买卖合同 还有街坊邻居佐证
这房子是不是就可以收回来了呢?
华天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黄伟强表示,如果张女士拿房产证来物业登记,就承认她是业主。之后,管理处会协调公安机关,把跟业主没有关系的人员清理出小区。
物业主任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房产证,其实,这也是张先生一直发愁的症结所在。张女士当时付款之后,因为忙迟迟没去办房产证。28年过去了,仅凭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这房产证能办下来吗?
原开发商经理: 就她一个人没做房产证
张先生联系上了当年开发商邓经理的电话,邓经理表示,事情有些复杂,原开发商恒基被宝安集团收购了,这事成了难题了。
开发商 邓经理:张女士当时买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个人的房子没做房产证,我们单位早就拆了,现在人都换了三四拨了。
房产证能办下来吗?
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还能否补办红本?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宝安房管所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前有这个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认这个事,就可以换红本了。但是现在需要网签,必须提供几项资料,而恒基被宝安集团收购了,只能恒基地产延续过来的公司来出面,问题就卡在这里。
记者与张先生来到了位于罗湖区的宝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实了张先生与房主的关系后,表示因为事情比较久远,所以需要核实资料真实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据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将会核实走访、或写纸质证明。
律师: 过户手续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律师郑博恩表示,如果买家已经全额付款,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
调解员 律师 郑博恩:本案已经过去20多年了,如果买家已经全额交付了房款。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卖家履行过户手续,是购房合同的一个附属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
【此前报道】
开发商回应遗忘28年房屋被占 知情邻居:现住户是撬锁进去的
深圳一套忘记28年的房屋被陌生人入住引关注。知情邻居说,开发商邓经理将房子卖给张女士,张女士购房后一直没住,现住户是撬锁搬进去的,当时开发商曾做协调但无果。邓经理表示,如果现住户不搬出,可选择报警处理。
新浪微博截图
网友:我都住了28年了,所以是我的了
网友评论截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张先生的姐姐,早在1992年的时候,在深圳华天花园小区,以33.2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144平方米的房子。张先生的姐姐当时忘记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也就没管房子。
近期,张先生的姐姐突然想起自己多年前,买过一套房子;就赶到华天花园小区去查看。结果发现里面已经有人居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
据周围居民称:这套房子多年没人住;有人就把张先生姐姐家的房门撬开,搬进去住了。
早在1992年,就能拿得出30多万买房,绝对是有钱人!居然还能忘记,就更过分了。
在1992年,能拿出一万元的家庭,都是富裕家庭。那个时候月工资也就1000元以内,别说拿出30万买房,就是拿出300元租房都舍不得。
就是现在我们买房子,都是付了首付之后,天天关心楼盘进度;交房之后,都想早点装修好,搬进去住,哪会忘记呢?
也许,这就是有钱人与没钱人的区别。
华天花园小区在深圳宝安区建安一路附近。根据该小区的二手房交易信息显示,目前房价在46000元/平方米左右,张先生的姐姐这套房价值660万元左右。
【最新消息】
忘记28年房子现住户称买房被骗:会腾房但希望补偿20万装修款
5月20日,深圳“遗忘”28年房产的现住户与原房主亲属当面协商。现住户称房子是20万元购买的,卖方在办证期间失联,自己也是受害者,现在愿意腾房,但希望原房主补偿20万元装修费。原房主亲属称拒绝赔偿装修费,并限期搬离,“你要补偿我就要房租了”。
开发商回应:可报警
深圳一套忘记28年的房屋被陌生人入住引关注。知情邻居说,开发商邓经理将房子卖给张女士,张女士购房后一直没住,现住户是撬锁搬进去的,当时开发商曾做协调但无果。邓经理表示,如果现住户不搬出,可选择报警处理。
事件回顾: 离奇!时隔28年,突然想起买过一套房!上门发现竟住着陌生人…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是件梦寐以求的事儿
而有这么一个房主
买了房子后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一忘就是28年
付30多万元买房 一直没有收房
这事得从1992年说起,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年,他的姐姐张女士花了33.2万元,在深圳宝安华天花园购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
张女士付款之后就一直很忙,后续就没有跟进。现在,张女士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就想把房子收回来。
房子被“鸠占鹊巢” 附近居民:住户是撬门而入?
按照合同上的地址,张先生和记者找到了这套房子,发现房子已从毛坯变成了精装修。那究竟是谁住进了张女士的房子?
华天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黄伟强表示,只知道房屋管理费一直是现有住户在交。而有居民表示,住户不是业主,是撬开门住进去的。
华天花园小区居民:房主好久没有见到了,没有把这个房子当回事,房主不见了这个信息,估计住户是从办事处知道的,他钻空子,撬开门住进去了。
一位称“自己认识张女士”的小区业主向记者透露了更多信息。
华天花园小区居民 冷女士:这个院子是我们设计的,我一直住在这,原来住303,那个是一梯一户,我们专门给自己留的,703是开发商邓经理给她朋友,也就是张女士留的,这房子买了没有管。
随后,当记者与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住户身份时,敲门已无人应答。管理处工作人员尝试拨打住户林某电话,但显示用户已关机。
新安湖社区综治办主任 刘海燕:当时走访这家,是因为一个业主举报说他是撬门进去住的,然后我接到这个投诉以后,就去了解情况,发现他是在附近做小生意的,里面住了四五个人。住户拿出来一份手写的转让合同,还有一份火化证明,证明当时卖给他的业主已经去世了。
律师:住户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律师表示,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租户近几年住在这个房子,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有了房屋买卖合同 还有街坊邻居佐证
这房子是不是就可以收回来了呢?
华天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黄伟强表示,如果张女士拿房产证来物业登记,就承认她是业主。之后,管理处会协调公安机关,把跟业主没有关系的人员清理出小区。
物业主任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房产证,其实,这也是张先生一直发愁的症结所在。张女士当时付款之后,因为忙迟迟没去办房产证。28年过去了,仅凭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这房产证能办下来吗?
原开发商经理: 就她一个人没做房产证
张先生联系上了当年开发商邓经理的电话,邓经理表示,事情有些复杂,原开发商恒基被宝安集团收购了,这事成了难题了。
开发商 邓经理:张女士当时买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个人的房子没做房产证,我们单位早就拆了,现在人都换了三四拨了。
房产证能办下来吗?
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还能否补办红本?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宝安房管所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前有这个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认这个事,就可以换红本了。但是现在需要网签,必须提供几项资料,而恒基被宝安集团收购了,只能恒基地产延续过来的公司来出面,问题就卡在这里。
记者与张先生来到了位于罗湖区的宝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实了张先生与房主的关系后,表示因为事情比较久远,所以需要核实资料真实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据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将会核实走访、或写纸质证明。
律师: 过户手续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律师郑博恩表示,如果买家已经全额付款,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
调解员 律师 郑博恩:本案已经过去20多年了,如果买家已经全额交付了房款。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卖家履行过户手续,是购房合同的一个附属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