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西南宁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被告李某利用在妇幼保健院工作的便利,非法下载新生儿和产妇个人信息,提供给经营母婴产业的被告杨某甲、杨某乙和肖某,杨某甲每月支付给李某900元好处费。截至今年6月,李某共计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89904条,获取非法所得5.64万元。
原标题:妇幼医院员工卖产妇信息近9万条 商家每月给900元好处费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