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情形不得乘坐公交和出租车

2020-02-12 07:11: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戴升宝

责任编辑:颜甲

  本报2月11日讯(记者戴升宝)记者今天从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了城市客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则,并发布规范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的通告,进一步规范车辆场站等设施设备的消毒防控工作,为市民安全健康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提供保障。通告明确5种情形不得乘坐城市公交、出租车。

  为从严落实疫情的内防扩散要求,2月9日,市公安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规范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的通告,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了乘坐城市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通告明确了以下5种情形不得乘坐城市公交、出租车: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的;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作者:戴升宝

责任编辑:颜甲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