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实名制严落地 不必过度解读

2020-05-15 09:57:43 来源:中国商网

作者:王莉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新证券法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其中关于“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却在近日引发市场争议。有消息称,券商将对此进行严查,发现违规行为账户将予以冻结。就连近两日B股的大跌也被归因于这一规定。

  在全面落实账户实名制的问题上,如何界定出借或借用账户行为,尤其是亲属借用账户行为;违法操作账户后,如何确定出借人的法律责任等,可能仍需进一步明确。

  账户出借处罚引争议

  实际上,对于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早已存在。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对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具体来看,涉及条文主要为第五十八条规定及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修改后的条例,业内人士称,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即将“法人”扩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二是完善了此类违法行为模式,即从“出借”修改为“出借或借用”;三是改变行政处罚方式并提高了金钱罚额力度,即从“区分情形及最高罚额三十万元”修改为“一刀切不容忍及最高罚额五十万元”。

  最大的争议是新规扩大了禁止账户出借的范围,已经不局限于法人借用个人账户,而是任何人都禁止出借和借用他人账户。

  此外,B股近两日的大跌也被指与新规有关。5月12日,上证B股指数一度下跌7%,截至收盘下跌5.10%。5月13日,该指数再度下跌超过2%。有市场传言称,目前B股有的账户是借用海外人士的护照开户的,市场担心这部分长线资金会撤离,从而引发B股大跌。对此,业内人士表示,B股的下跌更多是其外资配置价值已被大幅稀释、个股流动性低迷导致的,且目前境内个人投资者开通B股账户的门槛并不高,因此两者的关联性不大。

  亲属借用账户违法吗

  有专家表示,证券账户实名制的逻辑在于出借和借用账户的行为背后往往关联着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从业人员违规购买股票等等。此前曾出现过上市公司高管以其个人账户由其子女或者妻子操盘交易(涉嫌内幕)而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罚的情况,所以新规涵盖个人是必须的。

  有投资者可能会困惑,如果借用自己父母、配偶的账户去炒股,或者借几个账户组团打新,增加打新中签率的普遍操作,难道也会被罚吗?目前来看,新证券法实施后,这种操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是否属于出借和借用他人账户的行为,应该从账户的控制权角度来认定。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一致,就不能被认定为出借账户。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不一致,账户是别人的,但资金是操作人的,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账户出借行为。而对于出借和借用行为是否违法,则可以把账户出借的目的和有没有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参考,如果出借人收取账户使用费,借用账户人是为了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或代客理财,这些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由于落实账户实名制的从严管理刚刚开始,尤其是针对借用亲属或朋友账户的,目前还没有明确处罚标准。若后续操作严格的话,不排除会要求客户临柜办理,签署一份亲属间账户使用及证券交易的授权书,厘清关系和责任。

  因此,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要了解出借账户对市场的影响,不管是何人借用账户均应拒绝,让自己避免陷入风险之中。如果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借用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或其他违法行为,而出借人刚好又知情的话,那么出借人和借用人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不必过度解读

  严格实行证券账户实名制其实是非常必要的。证券市场上利用多个他人账户,也就是俗称的拖拉机账户操纵证券的案例不断发生。市场操纵者利用拖拉机账户操纵市场,在于分散买卖,避免引起管理层的注意,也可以规避市场投资者对大资金进出的研判,有助于操纵股价。同时,采用拖拉机账户操纵证券更容易逃避监管。

  从监管角度看,拖拉机账户具有隐蔽性。比如虚假申报是一种常见的市场操纵方式,分散的零星虚假申报不会引起警觉,可能会被认为是投资者的一种偶然纠错;涨停板也是一种常见操纵方式,一个账户在涨停板挂单太多,容易引起监管层的注意,但分散到几十个上百个账户挂单,就会被误认为是市场跟风追涨,而不是大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涨停板操纵;对敲对倒交易也是常见的操纵方式,一个账户大量资金筹码对敲对倒马上就可以发现,通过控制不同账户之间的买卖,就会被误认为是市场投资者的正常买卖。

  近年来,在证监会查处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重大违法案件中,有不少是通过借用他人账户来掩盖自身违法行为,规避监管,逃避制裁。证监会披露,2017年2月到5月期间,某单位利用300多个股票账户、100多台电脑、10多位操盘手同时交易,使用巨额杠杆资金,累计获利9.45亿元。

  监管部门也多次表示,一些投资者守法合规意识淡薄,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大大增加了案件查处的难度。

  为严厉打击证券账户非实名使用行为,监管部门曾多次出台相关规定。其中,中国结算登记有限公司2018年发布的通知中就提出,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都将采取处罚措施。

  因此,市场人士认为,新证券法中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规定,无疑是为了更好地打击证券操纵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投资者都应该严格遵守,而不必过度解读。

作者:王莉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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