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收费必须先公示 济南:教育乱收费仍是焦点问题

    摘  要:

    据新华社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高校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将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凡没有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在会议上谈到,今年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教育部,对中央所属大专院校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所有符合政策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没有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高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
     对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将严格控制其比例和收费标准。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并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节生、转学生、旁听生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对于公办中小学校改制收费,发展改革委也将严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和收费管理的规定,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更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方式向学生乱收费。
    又讯 昨天,济南市教育局通报了今年3月份教育热线电话办结情况。其中,教育收费问题仍是举报热点,约占总数的29%。
    3月5日—3月30日,济南市教育局共接听热线电话79个,其中咨询类电话32个、举报类电话47个。在举报类电话中,涉及教育收费问题的23个,约占本月接听电话总数的29%。从电话反映情况来看,个别学校中存在的乱收费现象,主要涉及补课费、教辅材料费等。
    (赵静) 
作者:    网络编辑:莫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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