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济南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确定,原则上以2008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1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
舜网讯 济南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确定,原则上以2008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1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记者注意到,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不仅明显低于去年,也是近几年来的最低涨幅。
工资指导线涨幅近几年来最低
昨天,济南市政府转发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并发布了济南市200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市政府提出,原则上以2008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17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
记者查阅了2005年至2008年济南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发现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为近年来最低。其中,2007年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4%,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2008年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2%,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7%。
山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涨幅也有所下调,2009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9%。2008年,山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5%。同时,广东、山西、青海、深圳等省市也都下调了工资指导线。
利润增1%平均工资至少增0.3%
济南市提出,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最低增长比例挂钩制度。今年,该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盈利水平较低、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企业工资最低增长比例设定为0.3%,即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应至少增长0.3%。
同时,企业应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职工工资增长水平较低,今年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工资支付能力增强的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高于上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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