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启动,首场市人社局答疑

2020-08-22 17:29:16 来源:长江网

作者:刘海锋 李爱华

责任编辑:鞠月芹

  长江网8月21日讯(记者刘海锋 李爱华)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减免政策?需要企业自己申请减免吗?减免、延缴、缓缴等优惠政策对个人社保待遇有无影响?

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启动,首场市人社局答疑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8月21日9:30—11:30,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组织开展的“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活动启动,首场由市人社局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答疑,针对保就业助企业纾困等相关热点问题,相关负责人一一实时回复。

  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社保减免政策?回应来了

  在上线活动中,企业社保减免方面的优惠政策,是企业、网友关注的重点。活动尚未正式开始,武昌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张先生早早就把自己的疑问发布在了跟帖区。

  张先生说,自己经营了一家培训机构,因疫情防控,半年没有开业。目前,政府在贷款、租金等方面出台了很多纾困政策,对企业帮助很大,想知道在社保减免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眼下还有几十号参保职工,压力还是比较大。”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中央决定对湖北省所有参保用人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执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计为我市统筹范围内参保用人单位减少社会保险缴费成本约10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94亿元。

  我的企业是否满足享受社保减免的条件?可以这样判定

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启动,首场市人社局答疑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上线互动中,武汉一家影城职工余女士留言反映,7月份,该企业被划定为大型企业,无法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咨询希望能否重新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定。

  相关负责人回复:目前,中央决定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0年底,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统一确定的400多家大型企业以外,其他参保企业继续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计还可减少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约6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54亿元。

  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免征的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在免征之列。企业划型的认定名单是省里根据2019年的国家统计局数据确定的,如果企业对划型有异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会有一套专门的划型争议处理机制。

  社保减免政策需要企业自行申报吗?主动核定,企业无需跑路

  上线中,还有不少网民咨询:企业如何申请社保减免,申请时有硬性门槛吗?

  对此,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回复表示:关于今年中央部署的社会保险费免征的政策规定,对于符合以用人单位参保的各类企业,只要在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实施范围,社保将主动核定,无需企业办理申请社保费减免的手续。

  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五险)费。在延缴和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延缴和缓缴期结束后按规定补缴的(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担),不予征收滞纳金。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对个人社保待遇有影响吗?回应来了

  “对企业的这些减免政策,会不会影响个人社保待遇?”21日的上线活动中,个人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免征、延缴等政策的影响,也是网民关注的重点之一。

  网友“Panda12”留言问,企业社保减免,对企业员工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员工账号里面缴纳所存的社保费用比之前少了?市人社局回应称,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对员工个人无影响,个人缴费部分仍按原规则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相关负责人还介绍,在实施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政策的基础上,对因疫情防控而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或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实施截止时间至2020年底。在延缴和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延缴和缓缴期结束后按规定补缴的,不予征收滞纳金。

  好消息,今年的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维持去年标准

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启动,首场市人社局答疑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上线中,还有一些企业关心,2020年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是否会调整。江夏一装修行业负责人表示,按照过去的惯例,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每年会递增,会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缓解参保企业及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压力,湖北省决定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的标准,即3739.8元。灵活人员缴费档次暂不调整,最低档维持在747.96元不变。

  此外,市人社局还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五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缴费有困难的,如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疫情结束后可按规定补缴。

  养老金上调5%,8月份已全部落实到位

  还有网友询问,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问题,会不会受影响?

  上线中,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5%,人均约提高170元。这是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16次调整。

  据介绍,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明确后,我市及时组织落实,符合调整对象的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于8月5日开始,陆续补发、落实到位(包括补发1至7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据悉,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146万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起执行,8月已全部发放落实到位。

作者:刘海锋 李爱华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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