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2020-07-30 10:32:5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孙少龙 梅世雄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 孙少龙 梅世雄)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作者:孙少龙 梅世雄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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