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案说法丨疫情防控期间,这些“任性”行为可能面临“罪”与“罚”

2020-02-20 09:55:10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高原

  1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对12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当前,防疫阻击战进入关键期,依法战“疫”是最有力的武器。近期发生的违法案件,有必要了解一下。

  在防疫检查点闹事男子被依法批捕

  2月12日

  22:00,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驾车返回莱芜区苗山镇老家途中,对设立在苗山镇苗山一村的疫情防控检查点不满,随意将检查点物品砸毁。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李某某拒不配合检查,驾车逃窜。在逃窜途中,向车外抛扔大衣、酒瓶等物品阻拦警车,后弃车逃跑。

  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北埠社区因疫情防控设立围挡进行封闭式管理不满,认为不方便自己出行,分别于2月7日凌晨5:00、2月8日凌晨4:00,故意将呈瑞大街与胜利路路口西侧设立的封闭铁皮围挡损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结果:

  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违背疫情防控命令3人受到治安处罚

  疫情面前,每个人都是战“疫”者,但是,仍有人隐瞒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行程,给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难度。近日,商河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3人受到治安处罚。

  1月19日

  张某红(女,40岁)带着女儿、儿子由湖北天门乘坐动车到达武昌,后与其弟弟张某良自驾于1月21日返回商河县殷巷镇某村。在村内居住期间,张某红明知应如实报告其行程而未报告,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结果:

  2月14日,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对张某红给予罚款治安处罚。

  1月19日

  侯某华(男,38岁)带领妻子张某、女儿、儿子由广州天河区自驾回商河,途经湖北一服务区加油停留,1月21日到达商河后在白桥镇某村居住。其间,侯某华明知应如实报告其行程而未报告,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月12日出现发热情况并在商河县人民医院就诊,同日被隔离观察。

  结果:

  2月14日,商河县公安局白桥派出所对侯某华给予罚款治安处罚。

  2月14日

  14时许,马某(男,31岁)在商河县东盛阳光花园小区门口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对出入人员疫情检测相关工作,强行驾车进入小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结果:

  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对马某给予罚款治安处罚。

  拒不配合防疫正常工作

  2月3日

  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

  结果:

  2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疫情防控检查点闹事

  2月12日

  莱芜区苗山镇某村村民李某强,他从市区工厂宿舍驾车回老家,途径苗山一村新冠肺炎疫情检查点,因不满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影响回家顺畅,遂将检查站的桌椅、车辆砸毁,并把车上的东西随意扔下。又驾驶面包车冲撞赶到的村委工作人员车辆,随后驾车钻进山里隐藏逃匿。

  结果:

  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疫情爆发期间,制售假冒伪劣口罩

  1月25日

  义乌警方接到网民举报称,当地有假冒“3M”口罩流入市场。随后,义乌公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前往网民举报地点开展检查,现场查获一次性口罩70箱,共计10万余只;无标识口罩11箱,共计5万余只。

  结果: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隐瞒不报外省来济行程

  2月9日

  历下区和平路1号某单位宿舍楼里,居民郝某霞,瞒报了3名从外省来济探亲的亲属,导致社区居委会无法及时统计社区人员行程情况,重复走访调查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2月14日上午,历下公安分局给予郝某霞行政拘留治安处罚。

  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

  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

  2月3日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应某某通过微信、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吴某某,谎称自己系鄞州二院女护士,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使用另一微信号编造“鄞州二院仓库管理员”身份与吴某某交易,共骗得被害人吴某某六千余元。

  结果:

  2月7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隐瞒武汉旅行史

  1月19日

  张某红(女,40岁)带领女儿、儿子由湖北天门乘坐动车到达武昌,后与其弟弟张某良自驾于1月21日返回商河县殷巷镇某村。在村内居住期间,张某红明知应如实报告其行程而未报告,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结果:

  2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商河县公安局殷巷派出所对张某红给予罚款治安处罚。

  虚构事实 谎报疫情

  2月2日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文体旅游局一名员工向单位谎报其曾与疫区人员密切接触,申请在家居家隔离,之后逐日向单位谎报渐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肺部CT检查出现白点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并于2月9日谎报其接触的疫区人员已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当地引起一定程度恐慌。

  结果:

  经公安机关查证,这名员工未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其所报称与疫区人员接触以及发热、肺部CT检查出现白点等均为其虚假捏造。最后,这名员工承认其提供的情况均为虚构,目的是想逃避工作。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拘留10日处罚,单位对其解除聘用合同。

  编造、故意传播疫情虚假信息

  2月13日

  徐某先后两次在微信群里,将外地一段砍人视频加工后,发布"平舆县村庄防疫工作人员被群众砍死"的谣言,引起大量网民围观,造成社会恐慌,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结果:

  2月15日,平舆警方将造谣者徐某抓获。目前,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1月26日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女,50岁)高价倒卖一次性口罩,她以每包10元的价格购入非医用一次性口罩,并以每包22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结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曲秋伟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13次,区卫健委传达的次数不及一半;结合新华区实际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少,下发的防控指导文件基本都是简单转发上级来文;对全区疫情底数不清,上报信息不精准,应对疫情不力。

  结果:

  2月5日,曲秋伟被免去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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