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春季森林火灾高发禁止野外违规用火

2020-03-10 10:35:58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防疫期间也不可掉以轻心。

2月2日下午,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公安森林分局民警开展防火巡查时相继发现,黄坑镇下营村、丹霞街道的黄屋村、官口村、胡坑村等多地火情不断。民警立即前往,迅速把火扑灭,并将嫌疑人带至办案中心开展调查。

经查明,罗某明、朱某娇、谢某莲、刘某娣、刘某石、马某锋、温某英等7位村民,明知早已发布的《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仁化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心想着县林业部门、县公安机关在一线忙着抗击疫情,没有精力查处野外用火,甚至法不责众,看着其他人点火,自己跟着点也不会有事,纷纷在林地旁边的果园、田地里烧起了树枝、田基草、蚂蚁窝,被抓了个正着。

罗某明、朱某娇、谢某莲、刘某娣等人将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其他人也面临着高额罚款。

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严惩。各区县、镇(街道)、村居,特别是村居要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对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新时报记者杨璐)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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