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警示窗 引发森林火灾或面临刑罚

2020-04-22 06:24:3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晓涵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森林防火是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当前济南已进入防火关键期,森林火灾发生率高,请广大市民增强防火意识,杜绝野外用火现象发生。

  2020年2月21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台营镇巨各庄村村民宋某某(男,80岁)点燃自家地里的秸秆,被巡查人员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019年3月25日,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后白塔村发生火情,经查系犯罪嫌疑人为后白塔村孙某某燎地边引发所致,森林公安局对其处以刑事拘留处理。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9年4月1日,秦皇岛市抚宁区田各庄管理区小山头村发生森林火情,经查系犯罪嫌疑人小山头村刘某某姐妹俩上坟祭祖引发所致,森林公安局对其处以刑事拘留处理。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分别判处刘某某姐妹俩有期徒刑2年。

作者:张晓涵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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