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通报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9年全市新增专利申请46563件,同比增长18.74%

2020-04-22 06:46:4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济南通报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9年全市新增专利申请46563件,同比增长18.74%

  2019年是济南知识产权工作改革发展的开局之年。记者从4月21日上午召开的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市新增专利申请46563件,同比增长18.74%;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建设首批试点两个国家级招牌,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销售商标侵权口罩

  2020年2月4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丁某某销售假冒侵权3M口罩。经立案调查核实,本案共涉及侵权口罩3050个,违法经营额47550元。

  丁某某销售的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确认,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3M”专用权口罩行为。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证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扣押的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5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口罩、消杀用品的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口罩防护用品的制假售假行为,严格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

  典型案例2 济南某公司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2019年1月1日,济南某公司委托生产“硒荟宝”共计2520瓶用于销售。截至查获之日,已销售上述标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硒荟宝”540瓶,违法经营额共计37.8万元。该行为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同时属于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该案当事人同一违法事实同时构成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以及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制止,限期改正,罚款38000元。

  典型案例3 山东某汽车配件公司“BMW”宝马标识商标侵权案

  2019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山东某汽车配件公司销售侵权的标注“BMW”宝马标识的汽车配件。当事人低价打包购进标有“BMW”宝马商标标识的减振器、后视镜片、喷水枪、刹车感应线、支架在市场销售。经商标所有人鉴定,为侵犯“BMW”宝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违法经营额合计17104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17104元。

  该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被侵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4 “顶呱呱”商标不予注册案

  “小鸭”是济南某企业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创建并经营至今的驰名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小鸭小鸭顶呱呱”成为流传一时、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企业注册有“小鸭顶呱呱”“小鸭圣吉奥”等商标。2017年,该企业对山东某公司的“顶呱呱”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被异议商标申请指定用于第11类“厨房用抽油烟机;电动干洗机;电吹风;空气消毒器”等商品上。

  2019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功能、用途等相同或者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呼叫、含义、图形要素、风格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在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不予注册。

  该案的“小鸭”驰名商标拥有较高知名度,同业竞争者在明知的情况下,申请注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我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沟通,积极做好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不予注册,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5 某建筑工地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9年10月25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某建筑工地正在使用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经将17桶涂料用到外墙装饰,剩余89桶。经认定,上述涉案涂料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95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涂料89桶;2.处罚款20000元。

  以往商标侵权的案例主要集中在生产和销售环节,本案中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使用环节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6:智能酒坛专利和解案

  景德镇某公司认为山东济南某公司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智能酒坛”涉嫌侵犯其四项专利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019年10月15日,经市场监管部门审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专利是否侵权方面作出自我判断,为后续的调解提供有利的基础。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充分论述和辩论,对证据进行了充分的展示和质证,最终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从控辩双方变成了合作伙伴。

  该案件专利权人积极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围绕着产品申请了数个专利。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最终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智能酒坛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发展,达成了尊重各自知识产权、按照各自优势进行产业分工、实现合作共赢的良好结果。

  典型案例7 玩具娃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2019年4月28日,青岛某公司认为济南某玩具商行销售、许诺销售的玩具娃娃涉嫌侵犯(ZL201530180584.0)“玩具娃娃(萝莉菲儿)”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济南某玩具商行同意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涉案玩具娃娃,并向青岛公司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资金。

  该专利纠纷案发生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了调解协议,充分显现出调解制度在专利纠纷中的灵活性、便捷性、经济性、时效性,既有效地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也节省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提高了效率。

  典型案例8 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

  2019年12月1日,当事人开始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白酒,当事人使用灌装器将普通白酒灌入酒瓶包装,生产商标侵权的某大曲“青瓷”白酒,共计60箱(每箱6瓶),并组织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决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没收扣押的全部商标侵权商品、原辅材料和生产工具,以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济南市莱芜区、泰安市、聊城市等多地、多部门调查取证及扣押、移送,调查范围较广、办案环节较多。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市场的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