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安充电桩咋这么难?济南市发改委:实施意见6月底前出台

2020-06-17 08:41:30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徐逸豪

  姜先生的新能源出租车停在自家车位上,因无法安装充电桩只好到外面“快充”。

  “买了新能源车没地儿充电,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遇阻,这可咋办?”近日,家住天桥区聚贤新区北区的姜先生称,他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为响应号召,近期他刚换了一辆新能源出租车。然而本想在自己车位安装充电桩的他,被条条框框“卡”住了。

家门口安充电桩咋这么难?济南市发改委:实施意见6月底前出台

  符合自安充电桩条件却因小区无先例遇阻

  “因为现在都在鼓励新能源出租车,正好我的车之前也到期了,所以就在今年的六月初换成了一辆新能源出租车。”姜先生表示,虽然他居住的聚贤新区北区本身并没有配充电桩,但是身边的同事有在自己停车位上自安充电桩的先例,他随后也有向国家电网部门咨询过,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

  然而让姜先生没想到的是,新车提回来了,充电问题却迟迟解决不了。

  据了解,姜先生的车位属于小区地上的公共车位,只可租赁不可买卖,目前姜先生已经一年一租,加起来有七八年的时间了。“当时我咨询的是,像我这种租赁期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是可以安装充电桩的,但是还需要物业出具一个证明。”于是姜先生就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协调此事,但物业却迟迟未提供证明。

  “物业表示因涉及小区公共区域施工问题,需要居委会先同意。而居委会又表示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还需要咨询。”姜先生说,这一来二去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等着。

  济南还没相关细则物业需要依据办理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在2016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中提到,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随后,山东省也出台了相关的《意见》,表示鼓励支持业主自建,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证明材料。如需占用、挖掘公用道路、场地或改造共用部位则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同意。

  据了解,姜先生居住在聚贤新区北区的五号楼,而他的车位却是在三号楼西南侧,和五号楼有着一路之隔。因此如果要安装充电桩,的确需要占用公共道路施工。但由于小区没有业委会,因此还需要居委会的同意。

  “目前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还未下到济南市及区县,具体的实施细则我们也没有拿到,所以考虑到相关的安全、其他业主利益等因素,我们也不能直接处理。”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说。

  部门回应:实施细则已起草将由二十余部门联合发文

  16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发改委了解到,关于济南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出台。

  “之前省里出台的政策属于针对省内的一个大的指导性框架,为了更加细化,我们广泛征求了市民的意见,了解了市民的诉求,在今年的三月份就开始起草、策划、研究关于济南的相关方案。”济南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说,就目前情况来看,从国家到山东省都是在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所以会大力推广相关基础设施。

  “此次,由我们牵头,联合了住建、消防、物价等二十余相关部门一起发文,保证了权威性。”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民按照流程去申请就行了。“今年六月底前文件将正式出台,相信市民很快就能实现家门口充电了。”

责任编辑:徐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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