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正当防卫”给予反家暴者更多勇气

2020-07-31 15:41:56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李英锋

责任编辑:鞠月芹

2019年7月3日凌晨,邱某梅把她丈夫捅伤了,重伤二级。案发时,邱某梅和儿子遭遇家庭暴力,邱某梅为防止刚做手术不足一月的儿子术耳受损,拿起床头的水果刀向张某背部连刺三刀,致其重伤二级。案发后,邱某梅与丈夫离婚,并放弃其全部财产权利作为对张某的赔偿,换取了张某的一纸谅解书,以求得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6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则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邱某梅无罪。(7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完全出乎相关各方的意料。但这一判决却未出乎事实和法律的“意料”。邱某梅的丈夫已有多次家暴前科,经常打骂邱某梅,在案发前,两人更是关系紧张,已分居数月。去年7月3日凌晨1时许,张某又来到邱某梅与儿子居住的小区,采取打电话、敲门、用小石子砸窗户等方式欲进入室内,非常暴躁。进屋后,即辱骂、殴打邱某梅,并用拳击打9岁儿子的臀部。张某当时处在盛怒之中,其行为很可能给刚做耳部手术不足一个月的儿子造成伤害。处在一种孤立无援、心理恐惧状态下的邱某梅,在徒手制止无果后,情急之中持刀对张某进行扎刺,制止其对儿子的伤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特征。但在张某受伤停止殴打其子后,邱某梅亦立即停止了对其扎刺,并骑电动车将张某送至医院救治。

尽管邱某梅的扎刺造成了张某的重伤,但我们不能在事后以旁观者的冷静立场来衡量评判邱某梅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所作出的反应,不能苛刻地要求邱某梅在孤立无援、高度紧张慌乱的状态下客观冷静、理智准确地拿捏正当防卫的合适分寸,作出刚好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对等防卫,也不能只凭张某受重伤的结果下结论。结合事发起因、张某家暴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案发时的环境和情形等因素综合判断,邱某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在合理限度内。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也符合近年来司法机关办理有关正当防卫案件的新原则、新标准、新尺度拿捏趋势。

妻子捅伤家暴丈夫算正当防卫具有双重法律意义,一是对公民在特殊紧急状态以不对等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给予了司法肯定和支持,重申了对公民在危险、紧张情形下的应急反应的理解和包容,进一步凝聚了“不以防卫后果来简单逆推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司法共识,有助于公平公正地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维护正当防卫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人们以正对不正,果断出手,实施防卫行为,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二是表达了对家暴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对家暴者或有家暴倾向者能起到震慑、教育的作用,同时能够给予受家暴行为伤害的人更多勇气,鼓励他们勇敢地向家暴说“不”,捍卫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李英锋)

作者:李英锋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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