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济南市将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 稳定保障56亿斤以上粮食产能

2020-09-01 06:14:4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本报8月31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56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5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方案》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重点: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建设内容,统一上图入库,加强示范引领,严格保护利用。《方案》提出,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田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整区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利用全国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把全市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市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非农建设不得随意占用。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方案》提出,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验收后,及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

作者: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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