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采用暴力手段阻挠工程施工 段永刚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2020-09-07 06:51:4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2017年11月底至2018年4月,为强揽土方开挖运输、临时建筑物修建、修路及劳务施工等工程,被告人段永刚利用其任村委会主任和被告人段成亮、段继涛任村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影响力,安排指使段成亮、段立东等人通过微信群号召、雇佣等方式,纠集带领本村村民围堵机械、采用言语威胁、谩骂、殴打等暴力、威胁手段阻挠工程施工和正常渣土清运,并强行指定渣土倾倒地点,迫使多家单位退出施工经营活动、支付渣土倾倒费用或“施工协调费”,形成了以段永刚为首要分子,段立东、段成亮为重要成员,段继涛、段荣山、刘存峰、段立祥、段鹏、董连震、侯龙龙经常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历城区法院对段永刚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15万元;对段立东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91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相应判处罚金。 (本报记者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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