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济南中心城区各区需建3-5所托育服务机构

2020-09-26 07:38:4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新时报记者苏珊 通讯员高咏梅孙毅

责任编辑:田艳敏

  二胎放开以来,孩子照看问题成了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3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济南市将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着力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管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幼有所托、幼有所育”需求。

  《意见》指出,到2020年年底,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以下统称中心城区)各建立3—5所托育服务机构,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南部山区、莱芜高新区(以下统称其他区县)各建立1—3所托育服务机构,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得到一定满足。到2023年,中心城区各建立2—3所、其他区县建立1—2所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托育服务示范点,全市托育服务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广泛开展。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在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方面,《意见》指出,一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3000户左右不少于3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应在5年内通过购置、置换、租赁以及旧城改造等方式,按照每3000户左右不少于30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二要支持发展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举办符合标准、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大力扶持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三要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加大托幼资源统筹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半至3岁幼儿入托。四要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行动,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作者:新时报记者苏珊 通讯员高咏梅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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