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槐荫交警集中销毁假牌套牌109副!

2020-04-03 16:02:39 来源:舜网

作者:陈碧莹

责任编辑:高原

  舜网讯 为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3月份以来,济南交警开展“平安4号”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槐荫交警加大了对机动车假牌、套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科技手段,精准打击,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共计查处109副机动车假牌套牌,其中直属中队在开展的“加油牌”整治行动中,累计查处上路行驶假套牌摩托车、报废摩托车60余辆,有效震慑了摩托车违法行为,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4月2日,槐荫交警大队在经十纬十二路口对查处的假牌、套牌进行集中销毁。

3月份槐荫交警集中销毁假牌套牌109副!

  据民警介绍,大部分摩托车悬挂假套牌,一是为了加油方便;二是为了蒙混交警路检,以为挂上号牌交警不会细查;三是逃避法律制裁,遇事一跑了之;还有一些是直接在私下买的二手摩托车,价格便宜,当事人不知道车牌是套牌。

  3月30日,槐荫大队在北大槐树街设点查处假套牌摩托车,其中一当事人王某交代,知道是违法,平时主要是在小区周边使用,为了加油方便才装的。3月25日,槐荫大队直属中队在东宇大街查获三轮摩托车套牌一起,开始时驾驶员拒不承认是套牌上路,老板到达现场也以种种理由不承认,通过核对车架号、发动号与车牌不符,事实面前才说出实情,他有两辆一样的宗申摩托车,可能是车牌挂混了,确实通过行使证检查发现,实际车辆和套牌车辆的外观、颜色、型号、品牌都一致。

3月份槐荫交警集中销毁假牌套牌109副!

  在此,槐荫交警直属中队中队长薛腾飞也想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悬挂假牌、套牌同样是严重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要处罚2000元,假牌要处15日以内拘留。同时也提醒摩托车驾驶员,合法手续的车辆一定要定期检验,逾期3个周期未检验就达到报废标准了,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500元,如果驾驶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话要依法吊销,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对于已经查处的假套牌,我们将进行集中销毁。

作者:陈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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