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对建筑施工安全强监管出重拳 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完善长效机制

2020-04-03 18:05:45 来源:舜网

作者:郭天舒

责任编辑:高原

济南对建筑施工安全强监管出重拳 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完善长效机制

  4月3日下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分析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会议确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拉网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济南对建筑施工安全强监管出重拳 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完善长效机制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既是底线、红线,又是生命线、保障线。当前,春季新开工、复工的企业急剧增加,大量工人上岗作业,特别是疫情复工复产后,部分企业面临施工进度压力较大的问题,很容易出现盲目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会议对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明确部署。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深入动员部署,对辖区所有建筑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要敢负责、勇担当、不怕得罪人,对排查出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各自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特别是节后新开工、复工项目,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和各配合工种到位的情况下,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开工建设。坚持严管重罚,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铁腕整治,综合运用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处罚措施,切实严厉惩处、严管重罚,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从严从速实施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管理,巩固和强化监管执法高压震慑。市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县职能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济南对建筑施工安全强监管出重拳 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完善长效机制

  会议对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也提出了要求:

  ——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建设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坚决扛起监管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监督,做到守土负责尽责。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发包管理,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合理确定造价和工期,不得擅自压缩。施工总承包单位要配齐项目管理班子,强化对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的统一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制度,对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制止,制止无效时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三是落实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各区县住建部门和企业要制定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要加强应急值班,构建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对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的漏报、迟报、瞒报、误报或报告内容不完整、工作敷衍推诿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一是督促现有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公告等制度;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防止制度写在文件上、讲在口头上、贴在墙壁上,成为纸老虎。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近期将出台从严从重处理处罚规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立即启动即行问责,综合运用行政措施;同时强化落实“不良行为”“黑名单”等信用措施,让责任企业“一处失信,处处难行”。三是落实教育培训。各建设单位要抓好参建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关键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未进行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弄虚作假的,一律责令停工、清退人员。市局近期将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并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现场管控。各区县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现场管控措施,在所有企业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真正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控。二是优化监管机制。各区县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流程,严格闭环处置,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责任人、有时限、有回复,到位能销号,不到位严处罚,最终形成有底子清、情况明的安全监管清单台帐,杜绝企业“查而不改”,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云平台等方式,提高监管的专业化、规范化、实效性。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各区县住建局、监督机构要把工作着力点聚焦到一线工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持续开展频次更密、程度更深、动真碰硬的明查暗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工整改、顶格处罚。

  

作者:郭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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