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0-06-23 18:10:06 来源:舜网

作者:王旻

责任编辑:李欢

2020年以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以“走在前列,勇创一流,争当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目标,立足职能,强举措优服务,强帮扶优机制,强监管优执法,大力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攻坚行动,保市场秩序公平公正,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强举措优服务,促营商环境提升

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牵头做好全市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适应战“疫”形势变化,推出了保障用工需求、允许店外经营、降低物流成本、加大信贷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减免房屋租金、准许证照延期办理、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等十五条措施,全力助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全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率达到96%以上,位列全省前三,实现了应复尽复、能复则复。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提速行政审批许可,优化营商环境,力保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做好省级权力事项和外资登记的承接工作,持续深化“一次办成、一网通办”。截止至6月份,共办理10大类行政许可事项3329件,其中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980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53件,受理承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1064件,执业药师注册1252件等,窗口日均办理事项近60件,保持了审批零超时、受理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

简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既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即收即办、即时移出,减少企业制度成本。通过简化流程快速移出异常名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403户,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42户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强帮扶优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

加快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确定82家企业、4家产业协会和3家电商平台,进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

建立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制度,市局与38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结对帮扶,指导3家企业申报成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5家企业申报成功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举办济南知识产权战略合作集中启动仪式,与多所驻济高校签订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培育、运营、成果转化等工作,通过政府、企业、高校搭建“直通桥梁”,有效打通了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促进工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全面从严保护工程、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知识产权服务提质增效工程等。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全市156家优势企业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全市3家企业和2名个人申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7个优势产品基地申报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搭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培育打造标准化示范(试点),累计建设国家级示范(试点)15个、省级示范(试点)33个,基本涵盖了市、区政务服务体系。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强监管优执法,保市场秩序公正

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专门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整合市场监管各条线抽查任务,统筹16个市级部门联合协作,规范抽查程序,细化工作指引,对全市897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抽查结果市直部门间共享互认,大力提升监管执法的公平有效性。

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73项,减轻处罚事项49项,从轻处罚事项74项,从重处罚事项23项。立足于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科学有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协同推进,着力实现“包容审慎”与“严惩重罚”两种差异化监管模式的有机结合,给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吃下“定心丸”,给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关系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戴上“紧箍咒”。

“三强三优”营商环境优化攻坚 市场监管在行动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调研基础上选择5家行业协会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信用建设途径和办法,规范会员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构建社会共治的信用监管格局。

3月以来,重点清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或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坚决予以清理和废除,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和扩大经营增强信心、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市级清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306件,各区县清理492件。

作者:王旻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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