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激励保障社工人才,到艰苦地区工作提拔晋升优先考虑

2020-01-15 19:24:53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 齐静

责任编辑:李欢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的老年人福利机构、 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 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 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邪教人员关爱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大力培育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 少年、残疾人、邪教受害人员、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同时,从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完善激励保障方式、努力提高职业地位等方面,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 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要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 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 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 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 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予以优先考虑。对 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 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为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明确了15个部门的落实工作职责,即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强化督导落实。

作者: 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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