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52条”,精准抓好疫情防控13个重点看这里!

2020-02-29 14:36:54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责任编辑:颜甲

  2月29日,大众日报受权刊发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党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四大部分,共52条,条条精准聚焦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是山东干部群众做到“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其中,围绕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若干意见》部署了13项任务,要点如下:

  1.全方位服从服务全国“一盘棋”。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协调调度,更好服务全国大局。(1)全力以赴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对湖北需求第一时间回应,确保完成医疗防护物资特别是急需、紧缺物资等国家调配任务,确保湖北前线需要。持续加大医护人员支援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当地医疗救治需要,随时增派力量,把最优秀、最专业和前方最需要的医护人员优先选派到对口支援地区;加强医护队伍储备,搞好休整轮替。(2)把好首都“南大门”“护城河”。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11个检查点的职能,加大进京道路途中检查防控力度,对外出人员一律落实关口检查、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出,特别防止流入北京。(3)继续加大蔬菜、粮油、肉类等对外供应,每天向湖北、北京、上海运送蔬菜不低于2500吨,并组建向湖北运送生活物资的专用车队,在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中展现山东担当。

  2.精准抓好省内疫情防控。(1)以县域为单元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按条件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和精细化管理,把防控措施细化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庄。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常规型管控措施,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落实重点型防控措施,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达产;高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输出、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策略,落实强化型管控措施,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2)规范管理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强化对返乡(城)返岗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筛查等措施,严防脱离管控。坚持防控在前、有序复工,落实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员工全时段管理,提倡“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非必要外出。帮助、服务、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对复工复产企业防控不力的,要严厉追究企业、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全面加强监所疫情防控。(1)坚决打赢济宁特殊区域疫情防控歼灭战。把患者救治摆在第一位,发挥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山新”方舱医院主阵地作用,调集全省优秀医护人员和医疗资源,实施“一人一方案”,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努力实现“零死亡”;依法依规全面落实隔离措施,对服刑人员实行单间隔离,对执勤干警、武警、工人和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力争“零感染”。(2)织密织牢监所安全保障网。对全省监狱和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强制治疗所等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制定清晰的政府部门工作下沉责任制,堵住管理漏洞,严防蔓延扩散,杜绝意外发生。(3)加强监所和被监管人员救治医院安全保障,严格实行证件化管理。

  4.盯住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疫情防控。(1)突出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制定预案,做足充分准备。专人靠上做细做实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中心、特殊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心理关怀,及时纾难解困,严格全封闭管理。(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机场、车站、码头、高速路口、服务区等要设立留验站,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严格限制客流量,引导顾客自助购物与结算。酒店、宾馆等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各类公共场所都要督促指导员工、顾客做好佩戴口罩和勤洗手等个人防护,加强进出人员体温检测,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处理。(3)强化在鲁外国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优化在鲁留学生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机制,帮助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做好防控工作。

  5.全力做好患者医疗救治。(1)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统筹优质医疗资源向10家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倾斜,全省确诊患者全部集中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不具备转运条件或者3日内出院的除外)。(2)科学制定诊疗方案,对普通型病例全面开展早期筛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救治重型、危重型患者,组织省级专家组直接参与指导临床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让中医药及早、全程、全面介入病例救治。(3)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病例严禁提前解除隔离出院或者转至其他科室治疗;进一步加强出院病人管理,严格落实跟踪随访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做实做细患者出院后管理。(4)重视做好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患者的救治。

  6.加大医保保障力度。对定点救治医院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将确诊、疑似患者和在医疗机构留观人员发生的必要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给予补助,对贫困群体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兜底保障。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支付限额和用药量限制。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

  7.强化防控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护物资以及药品供应实行国家调度体系下的省级统一管理,优先保障、从速拨付相关费用。对国家统一调出的医疗防护用品,因各种原因无法即时结算的,由省财政直接同生产企业及时结算。支持防护物资和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全力生产。鼓励相关企业转产、扩产,开通应急审批通道,加快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重点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和产品注册办理;落实国家新增产能技术改造设备补贴和转扩产国标医用防护服财政综合奖补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强慈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

  8.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全面贯彻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10个方面支持保障措施。抓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落实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一线医务人员办好12件实事。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开展全员防护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合理安排轮班值守,保障医护人员休息和日常生活需要。对因工作需要实行封闭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对家庭有困难的,所在单位给予关心照顾。

  9.加快科技研发攻关。集中力量和资金加快实施重大科研攻关计划,强化防控诊疗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病毒分离及测序研究,加快疫苗、快速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应急防控技术和装备研发,科学制定综合治疗方案和危重症患者临床救治方案。加强流行病学分析调查,尽快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加强病例分析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有效诊疗方案。构建贯穿预防、诊疗、康复全链条的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体系,补齐公共卫生、医药产业等领域短板。

  10.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抓好传染性和非传染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转运、规范化处置,指导督促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场所落实消杀措施,确保产生的各类废物、废水得到安全消毒处理、达标排放。

  11.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综合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庄、单位和家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快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面加强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增强监测系统灵敏性,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12.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有效性。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省级主流媒体网上传播能力,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力度,深入报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等一线人员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舆情研判和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最新进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省抗击疫情取得的成绩和复工复产的良好态势。统筹网上网下、内宣外宣,建立各层级媒体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环境氛围。持续做好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帮助公众正确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医疗救治秩序,全面加强定点诊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安保工作,加强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坚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制售假劣防疫用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继续实行高等级社会面巡逻防控勤务,全面加强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巡逻守护,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社会面情况整体平稳。严厉打击利用疫情编造、传播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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