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共选树80名

2020-07-16 10:32:57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责任编辑:卢卫美

7月15日,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选树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的通知》。

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共选树80名。省直机关道德模范提名奖数量依据选树情况确定。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奖项的选树。

参评范围为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往届“山东好人”、“山东好人之星”、中国好人榜入选者可参加本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已当选的历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

通知内容如下: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涌现出大批先进人物,形成了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2016年以来,省直文明委在省直机关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集中展示了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榜样的力量充分彰显,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氛围日益浓厚。为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选树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以德润心、以文化人,推动形成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先进的文化引领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助力省直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为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二、参评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往届“山东好人”、“山东好人之星”、中国好人榜入选者可参加本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已当选的历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共选树80名。省直机关道德模范提名奖数量依据选树情况确定。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奖项的选树。

四、选树标准

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的选树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树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干部职工。5类道德模范的标准分别是: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选树步骤

1.推荐阶段

2020年7月16日—8月15日,各部门单位在充分酝酿和公开公示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1个。由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写出推荐报告,按类别填写推荐表。事迹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8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省直文明办道德模范专用邮箱。(联系人:徐东田;电话:51771500;邮箱sdszddmf@163.com)

2.评选阶段

(1)初选阶段:8月16日至9月20日,省直文明办牵头组织省直文明委委员、有关专家等担任评委,根据推荐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候选人。

(2)网上投票阶段:9月21日至10月8日,在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刊登候选名单及事迹简介,组织群众在大众网等媒体投票评选。

3.公示阶段

10月12日至10月18日,根据评委评审及公众投票结果,提出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报经省直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将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山东机关建设网、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价。

4.表彰阶段

10月19日—10月30日,表彰名单经研究通过后,以省直文明委名义发文通报表扬。省直文明办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加强道德建设、向道德模范学习的浓厚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三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选树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作为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抓手,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的过程。

2.面向基层。道德模范的选树要立足基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要把评选工作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山东好人之星”评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群众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特别是入选“中国好人榜”、“山东好人”的,要优先推荐为道德模范候选人。

3.加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在内网、宣传栏等开辟专题、专栏,组织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学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选树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过程。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省直机关营造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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