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药监局提醒市民: 勿信保健品推销员的“忽悠”
时报1月18日讯(记者 苏珊)保健品与药品如何区别?在药店买到假药,该怎样处理?今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尔良做客政务在线,就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和保健品有关的问题在今天的在线问答中成了市民最关心的,因为许多市民都有被保健品推销员欺骗的经历。一市民说,很多保健品推销员常给家里老人推销各种保健品,价格不菲,可根本没见到有什么疗效。宋尔良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偏信药品或保健品促销人员的上门推销,身体不舒服时,不要盲目对号入座,要进行科学的检查和判断后才能下结论。
有市民不知道如何鉴别药品和保健品,宋尔良指出,药品和保健品的判断依据是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而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他还提醒市民,如药店或医院出售过期药品,可向药监部门进行举报;到药店购药要注意查看药品有效期,不要购买过期失效药或接近有效期的药品。
作者:    网络编辑: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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