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 外地建筑企业在济南施工须“三固定”

    摘  要: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傅晓峰)市建委今天公布,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济施工要做到“三固定”,即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络电话。
    业内人士介绍说,一些外地企业在济承揽到工程后非法转包,收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后一走了之,一旦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因无固定办公地点找不到相关人员难以解决。为此,市建委出台新规定,要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应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并按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同时,在济施工须做到“三固定”,即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络电话,内设机构设置符合经营管理需要,已经取得备案资格的应当按时参加年度考核等等。
    根据规定,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必须申请备案并取得《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后方可进济参加工程施工活动。凡未经备案即进济从事建筑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一经查实,一律立即清出济南市建筑市场。此外,初次进济建筑业企业应当针对拟投标工程项目提出进济施工项目备案申请,取得《进济施工项目备案证》。
作者:    网络编辑:蔡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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