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 扩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补偿范围
济南日报讯(记者 吴军)近日,市中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村民张书娥家,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为张书娥带来了2万多元新农合大病救助补偿款。
今年43岁的张书娥患有白血病,夫妻两人均无工作,儿子在外打零工,他们住的房子也是租赁的,加上治病花了近6万元钱,生活非常困难。眼看春节临近,一家人都在为怎样过节发愁。市中区政府、区卫生局、十六里河镇政府送来的补偿款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日前,市中区出台了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纳入门诊、住院报销补偿范围,参合农民可自主、自愿选择医疗机构就诊。方案规定,每位农民缴纳的费用纳入家庭账户,用于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门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20%,家庭账户用完为止,当年节余可转入下年度累计继续使用;参合农民在本镇卫生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5%,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10%;在本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35%,区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30%,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不足1万元报销20%,1至3万元报销25%,3万元以上报销30%。最高可报销2万元,超过规定报销限额的,纳入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予以大病救助。
据悉,该区新农合参合率达86.7%,共补偿参合农民5485人,补偿资金8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作者:    网络编辑: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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