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全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到2007年底,各类矿山总的数量要比2005年底压减20%以上,解决全省矿山企业“过多、过小、过散”等问题。
我省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确定需要关闭、整改、整合的具体矿山名单。对于符合资源整合条件的矿区,一律进行整合,整合后的矿山要符合法定条件,并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已列入关闭名单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得参与整合。对应整合而不参与资源整合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相关部门收回有关证照,矿业权依法收归国有,剩余资源由政府纳入整合范围。今后,全省全面停止审批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新办煤矿,生产规模小于2万立方米/年的新办石材矿。
这次整合的矿产资源包括煤、金、铁、石膏、石墨、滑石、耐火黏土、膨润土、各类石材、建筑沙石、地下卤水、地下热水、矿泉水等。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是国有大矿周边的小矿和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矿业权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可以集中开采而分散开采的矿区;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个体矿山集聚区;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不适应、浪费资源的矿区;矿区范围平面或立体交叉重叠的地区和地质环境脆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