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上岗 城镇退役士兵照领“工资”
济南日报3月16日讯(记者 韩劲松)今年,我省在接收安置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方面将予以多项“优惠”。如果城镇退役士兵因接收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上岗,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今天,省政府公布了《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我省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具体为,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三期以上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等。
在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面,《通知》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接收安置任务;严禁任何部门、任何行业和单位限制或变相限制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作者:    网络编辑: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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