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招生”“校名”“宣传承诺”华育何时答复

    摘  要:

   时报4月20日讯(记者 孙华 实习生 马可 米静)近日,许多读者向本报反映,济南华育天地培训学校(校方目前的宣传用名为“华育国际济南校区”)存在问题。经本报连续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就“退费”、“招生”、“校名”、“宣传承诺”等读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省教育厅职成处相关负责人重申了有关规定,并表示对违规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另外,省教育主管部门将于近日召开相关会议,以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
   学生:“相关问题校方仍未解决”
    “在一些问题上,学校现在仍然没有拿出解决办法。”曾在4月13日向本报反映相关问题的学生小宁(化名),昨天再次告诉记者:“入学前校方与我们签订的那份协议,我们手头上依然没有。在自由上机练习的时间里,可供我们使用的计算机依然太少。学校有‘上满16个课时后不退费’的规定,我们若中途退学想索要剩余的学费很难。”
    就部分学生近日投诉较多的“清华大学结业证书及软件工程师证仍没有拿到手”的问题,该校人员曾对一名学生承诺,该问题有望本月底解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却指出,从去年8月开始,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停止了与该校的合作。清华校方重申,目前清华大学已与该校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关于校名问题,记者看到,在该校刊发的相关宣传资料上,仍然没有使用其在教育主管部门注册的名称——济南华育天地培训学校。
    至于校方承诺前后不一的问题,市民姜先生等人体会尤甚。姜先生说:“当年我在该校学习时,‘周末班’突然取消,致使我第二个阶段的学习无法进行。直至目前,校方也没有给我这‘半成品’任何说法。”
   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针对本报近日就相关学校的报道,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今天下午,就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教育厅职成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在这些具体问题上,政府相关部门均有明确规定。
    就“退费问题”,《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中规定: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经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因刊登、散发虚假培训广告、招生简章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该负责人称,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相关退费规定,不得拖延、推诿。对拒不执行退费规定的学校和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另外,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鲁教职字〔2006〕18号),在学校名称问题上,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招生问题上,学校刊登、张贴、发布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必须按照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不得作虚假许诺,更不得作带有欺骗性、诱惑性的失实宣传。
    该负责人称,目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刚刚颁发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对此,教育主管部门也将于近日召开会议,落实相关规定。对于类似违规学校,主管部门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并看其整改的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作者:    网络编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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